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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人、财、物与政府脱钩。
关于2023年开展清理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情况说明
2023-10-26
关于2022年开展清理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情况说明
2022-12-15
关于清丰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情况说明
2021-07-30
清政〔2016〕37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
2021-06-27
(清编办〔2020〕1号)关于调整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021-06-27
清编办【2020】1号中共清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
2021-06-27
关于调整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021-06-27
环保局中介服务对外公开情况
2021-06-02
发改委中介服务事项对外公布情况
2021-06-02
关于调整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020-01-09
(清编办〔2020〕1号)关于调整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020-01-08
关于保留为县直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汇总清单的说明
2018-12-03
(清编〔2018〕30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向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2018-11-09
清政办〔2017〕41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
2017-09-04
清丰县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2016-12-08
清丰县“四结合”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阶段性“回头看”
2016-08-16
清政办〔2016〕12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丰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16-04-20
清政办〔2016〕3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2016-03-22
主办:
清丰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
华网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