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丰县坚持效果导向,制定出台《关于在涉企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七最”工作法的意见》,及时更新和广泛宣传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坚持"能不罚的不罚,能轻罚的轻罚"。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措施。凡不得不对企业落实行政处罚措施的,要在规定的行政量权基准区间内,一律取最低处罚额度。
为保证最低处罚额度这一举措顺利实施,县纪委监委、委营商环境办和县司法局要联合督查最低处罚额度落实情况。超出最低处罚额度的,要约谈问责处罚决定人。
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兴远家具厂老板李某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随口说道:“以前的处罚金额能还价,三番五次的找关系讲情少交罚款,而如今,轻微违规不罚,处罚则是最低额,再不用东一头西一头找关系,一门心思用在守法经营上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