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清丰县审计局认真对照评选标准和《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经复核,清丰县审计局各项工作均已达标,符合申报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7月4至7月1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清丰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393-7253018。 2023年7月3日
公示日期为7月4至7月10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清丰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393-7253018。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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