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清丰县召开建立行政调解“五个一”组织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推进会,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永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剑主持会议。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法规股负责人及17个乡镇执法大队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2023年度清丰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中我县试点建立行政调解“五个一”组织保障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
会议指出,建立行政调解“五个一”组织保障体系是确保行政争议拥有化解的场地,是打造有“温度”的执法模式的具体举措,是推进服务型执法的重要保障,推进此项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依托,履行县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作用,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责,各乡(镇)和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还未建好行政调解接待点和行政调解接待站的要尽快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公众号、抖音等平台,主动告知当事人对符合行政调解范围的争议纠纷有申请行政调解的权利和途径,引导选择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或者民事纠纷。适时向省市推荐有温度的执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