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建设基层行】系列报道
多年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困扰基层治理。为了把群众从信访渠道引入法律渠道,清丰县在全县推开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调解矛盾纠纷优势,同时,构建起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形成纠纷解决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法治乡村建设让如今的清丰县摘掉了信访大县“帽子”。
“这些‘法律明白人’的到来,让我们的工作压力减轻不少,而且在面对邻里关系、婚姻关系等问题的调解时,他们比我们更有优势。”清丰县马家桥镇有着多年公共法律服务经验的法律顾问王彦瑞说,在农村,很多矛盾之间掺杂着亲缘关系,这种状况下,与调节对象关系更亲近的“法律明白人”更容易沟通。
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让每个村都有法律“土专家”;构建“四级塔式网络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普法和法律服务活动。为解决基层普法与法律服务的精确性问题,2019年初,清丰县构建起“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法律服务体系。同时,建立起矛盾纠纷化解的“清丰模式”,通过“访诉调”联动、“律心调”联动、调解组织联动等创新机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介绍说,村居法律顾问与群众之间缺乏桥梁和纽带,要么难以真正融入群众,要么苦于群众咨询量大,应接不暇,导致群众咨询回复不及时。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应运而生,利用在村居法律顾问和普法员、法律明白人之间建立的师生关系,构建起“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法律咨询体系。通过塔式体系梯次咨询,避免低效和重复,让法律顾问腾出精力解答更重要的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清丰县成功调处案件量大幅增加,2018年达到4801件,2019年达到5022件,分别是2017年的187%和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