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村建设基层行】系列报道
“2岁以下:父母离婚,孩子随妈”“8岁以下:熊孩子咋折腾都无法律效力。” 10月16日下午,刘张庄村村民小组长任孝义参加了一场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培训会,1个小时内,村居法律顾问王洪涛共讲解了民法典中的20个热点问题。
与任孝义一同“听课”的,还有来自河南清丰县固城镇各个村的38名村民,他们都以“法律明白人”的身份参与了这次培训,通过获得法律知识,“法律明白人”能更有针对性地帮助村民化解纠纷。今年以来,固城镇开展类似的培训已有9次,清丰县已开展135次。
南都记者了解到,利用乡村法律顾问组织培训班,将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培养为懂法、普法的“法律明白人”,减少基层因不懂法而产生的矛盾纠纷,这是清丰县法治乡村建设探索之一。
6万元丧葬费归属引纠纷
任孝义今年49岁,担任刘张庄村村干部达20多年,负责村民调解、扶贫以及安全生产三项工作。
2018年底,任孝义多了一重身份。经村民公开投票推选,他成为村里7名“法律明白人”之一。
任孝义直言,“法律明白人”比村民了解更多法律知识,遇到纠纷就会更多考虑以法律为依据去调解。
去年8月份,刘张庄村村民刘某的妻子来到村调解室,请任孝义帮忙解决纠纷。
刘某曾是清丰县粮食局的退休职工,病故以后,粮食局将6万元安葬费和工资款留给了刘某的妻子,但两个儿子认为母亲年纪大,钱放在家中不安全,想把这笔钱取走,母亲并不想给。
任孝义回忆,“刚碰到这件事,确实有点懵,也不知道丧葬费应该属于谁。”任孝义就去公共法律服务室咨询法律顾问王洪涛,王洪涛告诉他“丧葬费不属于我国继承法第三条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它是用于解决死者家属在殡葬花销时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单位给付的丧葬费超过实际支出的,超过部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
了解这一关键之后,任孝义心里有了底。任孝义先找到刘某的儿子,告诉他母亲毕竟刚失去老伴,劝他将费用留给母亲,算是对母亲的安慰,之后他又去刘某妻子家中劝说,最终平息了这场家庭纠纷。
清丰县隶属于河南省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2019年9月,清丰县法治乡村建设动员会在高堡乡召开,清丰县首个法治乡村建设试点也正式启动。
按照会议要求,清丰县将通过培训使每个行政村的普法员基本掌握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达到简单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启动“法律明白人”培养,为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土专家”,形成逐级咨询的“塔式”网格体系。
清丰县一份法治乡村建设文件提到,“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功底,能够承担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为农民提供多种服务的法律工作队伍。
新身份也让村里新上岗的“法律明白人”感到不少压力。任孝义就曾直言,“以前邻里有纠纷,发生矛盾了,我就去问清事实,然后判断说这件事怪你或者怪他,让他们和好如初,但法律上到底怎么处理我并不确定。”
为使“法律明白人”具备更多法律知识,清丰县以乡镇司法所为单位,组织法律顾问开展普法培训,培训主题选择也多结合农村实际。
例如,针对疫情期间网络诈骗多发现状,开展以防范网络诈骗为主题的培训;而在村换届选举前,则会重点培训选举法相关法律知识;民法典通过后,培训则着重介绍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抚养权等内容。
今年以来,清丰县已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35次。“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只有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才能更好的为百姓服务,自从镇里开展了法律明白人培训,我全都参加了,收益颇丰。”任孝义称。
疫情防控期间,河南多个乡村通过大喇叭“硬核”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发网络关注,而在河南法治乡村建设中,仍能看到大喇叭的身影。
25岁的孟娟娟是清丰县高堡乡西侯村的网格员,高堡乡于去年启动法治乡村试点后,孟娟娟主动报名,成为该村的一名普法员。
每周总有几天,孟娟娟都要走进村广播站,将法律知识介绍给村民。
为防范农村常见的借贷纠纷,孟娟娟告诉村民“可以在借钱时和对方写一个书面约定,再不济可以在借钱给对方时找第三人在现场;如果是转账(微信或者银行卡),可以在备注栏内注明是借钱给谁。”
她还会提醒村民,“违法犯罪个人信息会推送到城市征信系统和个人诚信系统,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报考公务员、就业。”
今年8月,一对夫妻因长期缺乏有效的沟通,导致婚姻亮起红灯,夫妻双方要离婚,但孩子的抚养费又不想承担。当事人找到孟娟娟咨询,“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判给对方的孩子,我是不是就可以不出抚养费?”孟娟娟被问住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来到了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律师称,如果想离婚,抚养费还是要共同承担,但需要根据双方经济能力约定一个数字。
咨询后,她当场给当事人打电话进行了解答,最终使问题顺利解决。
孟娟娟告诉南都,遇到一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她还会在微信群内咨询法律顾问。
为方便法治乡村建设,高堡乡将30个行政村划分为4个管区,建立了东南、西南、东北、西北4个法律服务咨询群 ,群里有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律师会在群内不定期发布法律规定,普法员和“法律明白人”也可以在群内咨询。
去年7月20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司法部决定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其中一项重点是一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大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组建专业律师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推动村(居)法律顾问真正发挥作用。
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告诉南都,此前,村民遇到法律问题,往往是通过打电话直接联系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村有上千户居民,法律顾问不分昼夜都要解答村民问题,工作量非常大。
法治乡村建设的改革旨在改变此前“大水漫灌”的模式,让法律服务更为精准。
杨永超称,“法律明白人”是直接接触群众的,通过法律顾问培训普法员、“法律明白人”,形成“塔式”法律咨询体系,让法律顾问有更多精力来解决重要问题。
清丰县高堡乡党委书记王庆敏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法治乡村建设启动之前,有了问题不知道去哪,村民往往只认自己的理,不行就去县信访局上访,这让乡里工作变得很“被动”,但真正化解问题还是要回到乡里。
培训是咨询体系建立的核心。杨永超称,普法员和“法律明白人”一年要接受20次培训,通过20次培训和法律顾问形成师生关系。日常还可以通过微信群咨询问题,由法律顾问解答,日积月累,普法员和“法律明白人”具备的法律知识越多,这些知识也恰好都是群众需要的,就能培养出一批扎根农村的“土专家”。
在杨永超看来,精准普法和法律服务机制建之后,普法效果和法律服务效果提升很多,能够针对法律热点问题进行普法,还能够发挥“法律明白人”团队作用,减少因为不懂法而产生的矛盾纠纷,逐步扭转信访不信法的局面。
村干部的“新任务”
乡村大喇叭变普法广播站
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