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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

序号:19289发布机构:司法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网站发布:2020-09-24

2020-09-24

            市县(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表                                           

填报部门: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报送时间:2020917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备注

1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三十八条,《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第二款,《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二百条、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辖区登记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第三方核查等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2

公示信息检查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八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辖区登记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第三方核查等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3

价格行为检查

《价格法》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等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
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4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5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拍卖法》第十一条、第六十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二条以及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一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辖区登记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6

广告行为检查

《广告法》第六条、第二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一条,《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辖区登记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7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上或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8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辖区登记注册的所有市场主体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资格检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条件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9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生产
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0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1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餐饮服务经营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食堂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2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含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含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者)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3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九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销售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4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在售食品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抽样检验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5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6

计量监督检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测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十六条,《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第十四、十八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抽样检测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计量法》第十八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八、二十条,《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测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三条,《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抽样检测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抽样检测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7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计量法》第二十二条《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第五十七条《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三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七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验检测机构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8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社会团体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19

专利代理监督检查

《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代理机构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二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代理机构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二条《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执业行为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专利代理机构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网络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核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20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专利法》 第六十三条《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类市场主体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21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22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法》第六十八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不少于3

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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