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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

序号:19307发布机构:司法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常年公开网站发布:2020-09-14

市县(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表

填报部门:清丰县教育局                                                                  报送时间:2020914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了随机抽查

备注

1

学校安全工作检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清丰县教育局

中小学幼儿园

50%

每学期2

现场检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2

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收费情况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清丰县教育局

中小学幼儿园

50%

每学期1

抽样检验

学校收费情况

联系人:杨汉涛       电话:13839337333

主办:清丰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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