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有关要求,着力构建“褒奖诚信、惩戒失信”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去年12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市。
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评价发布制度。制订下发《关于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及褒奖诚信、惩戒失信联动机制的通知》;组织各级各相关部门整合行业、系统信用信息,形成畅通的信用信息采集网络,及时准确、全面征集企业和个人执行法律义务、履行商务合约、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的信用信息,通报本行业、本系统采集的信用信息特别是严重失信信息;建立诚信“红黑榜”评价发布制度,明确诚信“红黑榜”评价的范围、方式和结果应用等;加大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力度,对列入诚信“红榜”的企业和个人联合实施守信激励,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在企业和个人贷款、品牌建设、政府奖励等方面,尤其在政府采购、小额无息贷款等方面实施扶持、激励措施,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健全失信惩罚制度,在落实现有行政处罚措施的基础上,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从2014年6月起,市文明委每月发布诚信“红黑榜”,每两个月召开全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截至今年2月底,我市先后发布7批诚信“红黑榜”名单,把267家诚信企业列入诚信“红榜”名单,把256家失信企业和115名失信个人列入失信“黑榜”名单,在全社会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签订濮阳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联合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人行等19个部门签订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惩戒失信行为,把列入失信“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作为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产品3年内不得参与各种评比推荐活动,让违法企业和个人对不守法、不诚信付出代价,一处违规,处处受限,逐步构建互联互动诚信监管网络和对失信企业、个人的社会联防。
整治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出台《关于整治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切实整治诚信缺失问题。工商部门开展“冬剑”“利剑”“市场巡查集中行动”等涵盖农资、食品、商标、广告等领域的系列综合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932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8个,查办传销行政处罚案件4起。质监部门先后开展农资建材产品、食品安全、汽车配件和计量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98起。食药安全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两打两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医疗器械“五整治”等系列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33起、餐饮食品违法案件174起、药械违法案件308起。环保部门强化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181起,立案处罚139起,关闭或取缔违法企业29家,停产治理16家,责令停产补办环评25家,限期整改18家。
营造诚信建设舆论氛围。发挥各类媒体在诚信建设中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诚实守信正面典型的报道力度,大胆揭露各种弄虚作假、坑蒙拐骗、严重损害群众和社会利益的失信败德企业和个人,并对其进行公开曝光,积极营造“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浓厚氛围,使诚信做人、经商、做产品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