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纸房乡杨桥村有人反映如何申请低保问题的情况说明
县督查局:
我局于2016年7月19日收到贵单位转交的县长信箱件,针对于信中信访人提到的如何申请低保问题做出以下解答:
低保申请的资格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低保申请及办理程序: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在村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村民委员会的协助下,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并及时在村民委员会设置的公开栏公示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经与信访人联系,信访人表示对答复满意。
清丰县民政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