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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清政〔2016〕45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2016-12-09
清政〔2016〕37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决定
2016-09-26
(清政〔2016〕26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2016-06-08
主办:
清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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