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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清政办〔2017〕49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清理规范各类证明“四张清单”的通知
2017-10-23
(清政办〔2017〕44号)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2017-09-11
主办:
清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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