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交县公安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县公安局经过实地调查,对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技术要求,经认真分析,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濮清快速路是我县通往濮阳市区的主干道。车流量很大,马庄桥镇供应站门口位于长安路口南约300米处,路西侧为孙旧寨村口,该处东西方向机动车通行数量很少,横过道路的多为非机动车和行人,按照该路口目前的情况,暂不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关于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要求,该局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决定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
(一)重新施划该路口的交通标线,施划人行横道线,车辆停止线,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
(二)在路口两侧增设人行横道标志。
(三)建议县政府责令园林管理部门修剪行道树,不得遮挡黄闪警示灯和路口警告标志。
二、回访情况
县公安局就上述意见已电话向来信人进行沟通反馈,来信人对该局的回复意见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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