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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心希望政府设红绿灯避免悲剧重现
详细信息
 标题:   忠心希望政府设红绿灯避免悲剧重现 信件编号:2015051912****
内容:
    
2015年5月16日晚上,马庄桥镇供应站门口,一女生骑一电动车带着一位老人正要回对面孙庄村,通过马路时,被一辆白色较车撞倒,造成两人重伤。我本人家住在供应站,亲身经历过许多次车祸发生在这里。每到上下班高峰期,行人和汽车川流不息,同时也增加了安全隐患。由于没有红绿灯和其他道路安全设施,车祸实时都可能发生,附近居民也时常叹息出行不便!我也代表小区居民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重视这里交通出行不便等问题,尽快解决问题!
写信日期:2015-5-18 13:26:00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已交县公安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县公安局经过实地调查,对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的技术要求,经认真分析,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濮清快速路是我县通往濮阳市区的主干道。车流量很大,马庄桥镇供应站门口位于长安路口南约300米处,路西侧为孙旧寨村口,该处东西方向机动车通行数量很少,横过道路的多为非机动车和行人,按照该路口目前的情况,暂不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关于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要求,该局经认真分析研究后,决定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
 


 


 
  (一)重新施划该路口的交通标线,施划人行横道线,车辆停止线,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
 


 


 
  (二)在路口两侧增设人行横道标志。
 


 


 
  (三)建议县政府责令园林管理部门修剪行道树,不得遮挡黄闪警示灯和路口警告标志。
 


 


 
二、回访情况
 


 


 
  县公安局就上述意见已电话向来信人进行沟通反馈,来信人对该局的回复意见表示满意。
 

答复日期:2015-5-22 10:59:31
办理单位: 清丰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