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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 赵 丹 |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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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程春艳 |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税金融、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政务公开、开发区建设、对外联络和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县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县第六技工学校、县国资集团、县投资集团、县先开集团、县建筑集团。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 联系县税务局、县地调队、县人行、县农行、县农发行、县农商行、县建行、县工行、县中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县中原银行、县人险公司、县财险公司、中原证券清丰营业部、中原农险清丰营业部、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监委、县委编办、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中心有关工作。 牵头负责公安、司法、依法治县、信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涉军等方面工作。代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牵头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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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薛全奎 |
负责教育、商务、广播电视、文化旅游、体育、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商贸总公司)、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一高、华中师大附属清丰高级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单拐纪念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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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王洪勋 |
负责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疾控中心、县爱国卫生促进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场)、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县农机发展中心、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红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残联、县二院、县三院、县中医院。 联系县红十字会、清丰第一医院、县卫河河务局、县气象局、清丰农村供水公司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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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纪泉水 |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招商引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家居产业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县办工业及非公经济各企业。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烟草局、县邮政公司。 联系县工商联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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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弓晓飞 |
负责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市政园林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县市政园林中心、县房地产事务中心。 联系中州水务公司。 联系县民族宗教局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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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 陈 静 |
负责公安、司法、依法治县、信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及涉军等方面工作。协助常务副县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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