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关于编号为201509181757NE
县长信箱督办件办理情况的答复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9月21日,我局接到编号为201509181757NE县长信箱督办件后,高度重视,迅速查明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政通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红绿灯控制器两周前已损坏,目前已发往山东信号灯厂家进行维修。为安全起见,临时安装了一个以前的信号灯控制器,左转、直行同时亮灯。等到左转、直行分开亮灯的信号灯控制器维修好后,马上安装到位。
9月22日,我局将办理情况向信件反映人进行了反馈。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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