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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
关于危房改造补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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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标题: |
关于危房改造补助款 |
信件编号:2016112916**** |
内容: |
你好,我家之前是危房,后来村委的人多次来拍照登记,要各种身份复印证件,说是有危房改造补助款,等房子盖好后,村委的人说没有这个补助了,我怀疑是村委的人私吞了补助款。我想知道到底有没有危房改造补助,村委的人说,盖平房才有补助,我想咨询一下,谢谢。 |
写信日期:2016-11-29 16: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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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办理情况: |
| 清丰县住建局关于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的答复 赵某某,您好: 接到县长信箱来信后,清丰县住建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我局针对你反映的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不属实。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您所查询的危房改造项目是针对以下人群提供的补助项目:(一)针对贫困户,改造房屋低于60平方米以下的;(二)针对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户、无房户;(三)危房改造范围为县城规划区外的乡村。您所查询的区域位于县城东街属县城规划区内,且改造房屋为两层三间房,超出危房改造范围,故不享受此优惠政策。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要求村委会向村民做好公示及解释工作。同时,也希望您能体谅我们工作开展的难处,谢谢。 四、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12月6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来信人赵某某表示认可。 五、办理单位: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监察股,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393-7221251。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2月07日 | 答复日期:2016-12-12 8:47:03 | |
办理单位: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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