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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
改善我县局部交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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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标题: |
改善我县局部交通状况 |
信件编号:2018022816**** |
内容: |
213省道与016县道交汇处濮清南干渠桥,此地既无交通信号设施又无交管人员现场指挥。导致车流行驶混乱。交通严重堵塞。极大的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希望县政府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提高群众的幸福度。谢谢! |
写信日期:2018-2-28 1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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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办理情况: |
| 清丰县公安局 关于网友反映改善我县局部交通状况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2018年3月5日,接县督查局网友通过县长信箱反映改善我县局部交通状况的问题后,我局纪委副书记南庆铎高度重视,迅速批示,责令交警大队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处理结果。目前,网友反映改善我县局部交通状况的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关于“改善我县局部交通状况”的问题。 经查,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警大队迅速行动,组织技术民警进行实地勘查。因016县道(阳子线)需全部路面加宽,提升改造。213省道濮清南干渠桥提升改造,桥面加宽,正在施工,现在此处交叉路口无法安装交通信号灯。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目前该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的计划已经招标完成(交通信号灯设备已采购完毕),等待该路口施工完毕后,立即迅速安装交通信号灯。已通知阳邵交管警务室民警对此路段进行指挥疏导道路交通。感谢网友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为清丰的经济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回访情况 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 四、办理联系人:谢祥彪,联系电话:8846178 清丰县公安局 2018年3月6日 | 答复日期:2018-3-6 15:58:43 | |
办理单位: |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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