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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长信箱
水木清华强卖地下室
详细信息
 标题:   水木清华强卖地下室 信件编号:2019050721****
内容:
    
各位领导你好,我两年前在黄河路与惠丰路交叉口水木清华买的房子开发商承诺去年三月底交房,到现在为止都以强卖地下室不给交房,说不买就不交房,我们买时就没说有地下室,现在又强制我们买,希望领导出来给我们老百姓做主。
写信日期:2019-5-7 21:57:00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清丰县房地产管理局
 关于群众反映水木清华小区交房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5月7日,接督查局通过县长信箱反映水木清华小区交房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处理。目前,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不得捆绑销售地下室,根据业主意愿自主选房,并要求开发企业尽快交房。因该楼盘建设时有矛盾纠纷,已将该问题上报县调度会研究。
     办理联系人:卢利芳,单位电话:7223967。
 
 2019年5月9日
 
答复日期:2019-5-10 9:58:12
办理单位: 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