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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长信箱
关于户口签回及危房翻盖事宜
详细信息
 标题:   关于户口签回及危房翻盖事宜 信件编号:2023013017****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1.本人97年左右因教育原因,随父母由濮阳清丰县固城乡西张曹村,迁至鹤壁淇滨区投靠姥爷,在当地上学。如今大学毕业五年多,无房产,未婚,父母户口在老家。想要将户口签回清丰县,并在当地工作居住,请问是否可行据了解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因教育工作迁出户口的,无住房的可以将户口签回;同时父母户口也在老家。另外户口迁回能否加入村集体经济组织。2.老家由于近年未住人,房屋已倒塌破损,属D级危房,决定23年5月回乡翻盖,请问需要走哪些申请流程,且翻盖标准是什么(据了解23年国家开始统一进行危房改造翻盖,并下拨财政支出补贴)由于网络上看到有些地区翻盖申请审批流程长,迟迟不能开始建设,且国家最高法规定可以在符合翻盖规定的前提下先行翻盖,后续补齐手续。是否可以边审批边翻盖。谢谢!
写信日期:2023-1-30 17:06:00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清丰县固城镇关于户口签回及危房翻盖事宜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 调查及落实情况
 
 来信人咨询:因教育工作迁出户口,是否可以将户口迁回清丰县。根据《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算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来信人咨询:老家翻盖房屋是否可以边审批边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旧房办理翻建,符合审批条件的可以向村委会递交申请,然后经镇政府审查后报县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察看是否符合审批条件,得到批准,可以建设。
 
 二、 回访情况
 
 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来信人,告知其政策,来信人表示满意。
 
 三、办理联系人:韩学新,单位电话:7927003。
答复日期:2023-2-9 8:59:53
办理单位: 固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