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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长信箱
物业违法断电
详细信息
 标题:   物业违法断电 信件编号:2023031814****
内容:
    
马庄桥金水湾小区的物业,私自给业主断电。
写信日期:2023-3-18 14:33:00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马庄桥镇关于139号县长信箱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及落实情况
   接到县长信箱留言后,马庄桥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办理,反馈情况如下:
   经与金水湾物业核实得知:金水湾小区用电尚未移交国家电网,电费与物业费在同一个系统内管理,不欠电费不停电,欠电费停电,如果拖欠电费需要同时缴清电费和物业费才能继续供电。针对这一情况,我镇已约谈金水湾物业负责人,要求其尽快接入国家电网,便利业主用电。
 二、回访情况
   已回访
 三、办理联系人:惠德允,单位电话:7862215。
答复日期:2023-3-22 9:39:46
办理单位: 清丰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