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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给县长写信 |
县长信箱 |
补缴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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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标题: |
补缴地出让金 |
信件编号:2023041311****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想请问县城老房子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土地出让金?我想办理不动产证 |
写信日期:2023-4-13 1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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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办理情况: |
| 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群众反映县城老旧房屋补缴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情况报告 接群众给县长留言反映,关于县城老旧房屋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经调查后情况如下: 一、问题调查情况 经与反映人沟通,其反映的房屋已办理过房产证,土地性质为划拨,想上市交易。按照国家土地政策,划拨土地上房屋上市交易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才可办理转移登记,出让金补缴政策由地方政府决定。2020年6月28日县政府印发了《清丰县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清政〔2020〕13号),根据文件规定,该项工作于2021年12月31日结束。是否要再次收取此项费用还需县政府研究后出台新的政策。 二、回访情况 4月13日16时我局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了联系,耐心解答后,来信人表示理解。 三、办理联系人: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单位电话:0393-7219007 2023年4月14日 | 答复日期:2023-4-17 8:36:02 | |
办理单位: |
清丰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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