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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
未经调查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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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标题: |
未经调查滥用职权 |
信件编号:2023050410**** |
内容: |
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给我发短信说:你好,经核实,你的电话涉嫌擅自发布小广告行为,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管理秩序。首先我本人从未去过清丰县,调取电话IP地址可以证明,也不知道小广告是怎么回事,执法大队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未与我本人沟通核实,就擅自把我的电话录入电话追呼系统,5月4好8点56分开始不间断的给我打电话,对我的工作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未经调查取证就妄下结论,滥用职权,有失政府公信力。 |
写信日期:2023-5-4 10: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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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办理情况: |
| 清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关于2023-202号县长信箱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及落实情况 接到县长信箱件后,执法大队办公室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反映的问题是录入信息人员操作失误,错把反映人电话录入,在反映人向执法大队反馈后,执法大队经核实发现录入错误,及时进行了更正并向反映人作出了解释。下一步,将加强业务人员培训,严禁出现信息录入错误现象。 二、回访情况 5月5日上午11:40,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作出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 三、办理联系人:胜照宇,单位电话:0393-8503006。 2023年5月5日 | 答复日期:2023-5-6 7:27:22 | |
办理单位: |
清丰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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