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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
慈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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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标题: |
慈善捐款 |
信件编号:2023050910**** |
内容: |
县长您好,我想咨询关于本县的慈善捐款,要求农村村民每户每人最低5元捐款是否属实,还有既然是县里每年一次捐款活动,这几年为什么时间都不定期,之前是11月份,去年是9月份,今年是5月份 |
写信日期:2023-5-9 10: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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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办理情况: |
| 清丰县瓦屋头镇关于慈善捐款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及落实情况 收到瓦屋头镇村民反映慈善一日捐问题后,民政所进行了及时调查,反映此事的是马家村村民,该同志反映的问题属实。 二、回访情况 经民政所所长张兴胜、林子管区书记任修豪电话和该同志取得联系,向其说明情况。一是对村民每人捐款5元以上,属村干部行为,县、乡会议精神是村民自愿捐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没规定捐款限额。据了解,由于村民对慈善捐款意识不强,经村委会研究确定了下限。二是对捐款时限不同问题。“一日捐”属于活动,不是法定时限。乡村两级是按照县举办活动时间进行,时间没有界定。 已向信访人对情况和要求进行了电话访谈,本人从政府网上查到运行规定,表示认同,不再因此事有争议,乐意捐款。 三、办理联系人:张瑞闪,单位电话:0393-7766001。 2023年5月15日 | 答复日期:2023-5-17 11:20:47 | |
办理单位: |
清丰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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