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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
核实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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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标题: |
核实开发商 |
信件编号:2023060213**** |
内容: |
因清丰县悦鸿府项目开发商多次未履行承诺,已经失去全体业主的信任,现就悦鸿府项目我作为业主特地就清丰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房地产中心、质监站等联合部门提出质疑和核实开发商所言是否属实?清丰县恒基悦鸿府资料是否已经上传至质监站,质监站是否已收到,处理时间是否为一个月,因开发商说现在他们需要做的手续上传已经全部上传完成,待质监站核实之后,开发商申请联合部门验收,故我们业主想核实具体的手续是否像开发商所言,已经递交至质监站,我们业主好辨别开发商答应的7月底可以走完首次登记,我们好办理房产证,事关业主的经济问题,烦请各部门重视并确认消息。另外就恒基悦鸿府东大门问题,现状是让业主走消防通道门而不是当时规划图纸规划的东大门位置也就是当下售楼部位置,就该问题,我们业主想核实如今售楼部位置在规划图纸上是否为东大门位置,待联合验收后,东大门位置能否按照规划图交付业主使用,如果不能交付,是哪个层面上原因,需要联络自然资源局还是什么部门? |
写信日期:2023-6-2 13: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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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办理情况: |
| 清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群众反映悦鸿府问题的情况报告 接群众给县长留言反映,清丰县悦鸿府何时能办理房产证问题。经调查后情况如下: 一、问题调查情况 经调查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目前处于开发企业办理竣工验收阶段,该事项还未到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环节。竣工验收备工作属于住建部门的职能范围。 二、问题解决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的前提条件(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由开发建设单位先行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再向购房群众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经与住建部门结合,该项目已开展联合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回访情况 6月7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与来信人电话联系,来信人电话无人接听。 四、办理单位:清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393-7219007 2023年6月8日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90号县长信箱的调查处理情况的答复 一、调查及落实情况 经调查,恒基悦鸿府近期将进行联合验收。 二、回访情况 经拨打来信人电话,来信人表示理解。 三、办理联系人:葛全伟,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监站,单位电话:0393-7221851 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 | 答复日期:2023-6-9 15:32:50 | |
办理单位: |
清丰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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