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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长信箱
市政部门不作为
详细信息
 标题:   市政部门不作为 信件编号:2023082310****
内容:
    
市政部门不作为!朝阳路东头与106国道交叉口处四边绿化带中灌木丛都比人高了,从里面根本看不到车经过,反映了快一个月了市政部门到现在都没有安排人剪,城区内低矮的灌木丛倒是天天剪,负责这事的人有下去看没,修剪是走形式的么!
写信日期:2023-8-23 10:48:00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关于482号县长信箱留言的调查处理情况                                 
 
 接群众通过县长信箱留言反映朝阳路东头与106国道交叉口处的绿化带灌木丛太高问题后,常局长亲自批示,速查速办,成立专项领导小组,高局长带队,园林绿化股负责具体调查工作。目前反映问题已办结。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及落实情况
 经过园林绿化股详细排查,确定群众反映的遮挡行人视线的灌木丛为朝阳路东头与106国道交叉口的四个交流岛内的植物,我局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修剪,目前该路段已不存在绿篱遮挡行人视线的情况。
 二、回访情况
 482号信件中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目前无法对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回访。
 三、办理联系人:曹股长,单位电话:0393-8639932。
                                 
 
 2023年9月12日
答复日期:2023-9-20 17:23:42
办理单位: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