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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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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城区教育园区项目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简要说明

    一、用地调整规划论证

(一)用地情况

项目位于清丰县城区幸福大道东、安康路南、晓月路西、南环路北,涉及控规修改地块的用地面积134.33公顷。项目区域范围内现状建设主要以村庄、厂房、居住区和商业为主,村庄主要有高赵店村和师家庄村,厂房主要有东北部的全友家私、东部的小型家具园等,居住区有冶都花园,商业主要位于幸福大道两侧以及人民路上,西北部有在建的清丰县文体中心,北部有已建的明月湖公园。

(二)用地调整规划论证

1、上位规划分析

清丰县总体规划中在片区范围内规划有一所中学和小学,其余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

2、拟调整方案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道路和用地两方面调整:道路调整是城市支路益民路向西延伸通至幸福大道,将幸福大道和南环路东北角地块分为两个地块,海博路从安康路至益民路段调整为弹性道路,根据教育园区实际建设情况弹性控制;用地调整方面,安康路幸福大道东南角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结合东边原中小学地块布置高中,将原控规中K-06街坊拆分K-06(A)和K-06(B)两个街坊,将原来的中小学用地调整至兴园路幸福大道东南角两个地块内,将原来的公园绿地

和商业用地调整至安康路和义路东南角地块内,公园绿地等量置换,其他地块用地保持不变。

3、用地性质调整必要性

   (1)教育园区建设是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途径

    教育部最新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 2020年,全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教育园区的建设,一方面,发挥教育园区使教学设施布局集中的优势,园区学校共享体育场、图书馆等文化体育教学设施,使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另一方面,通过标准化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优配置师资等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设施的服务功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教育需求的平台,在更高层面上,推进教育产业均衡发展。

(2)清丰县教育产业现状需求

清丰县现有高中 1处,现有在校生 6453人,95个班,班额  68人,生均占地19㎡。按照河南省十七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高中生人均用地面积为24-25㎡计算,则现状高中用地只能容纳5073人,且学校周边已无空地扩建。清丰县县域人口达到70万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近80000人,一至六年级,每年级不少于10000人,全县现状只有一所高中,只能容纳在校生6000左右,远远不能满足初中毕业生的就学需求,需要新建高中来满足学生入学需求。

    教育园区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清丰县教育资源的布局均衡,另一方面也能有效缓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之间的矛盾。

(3)是实现土地集约利用,教育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

建设教育园区,有利于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土地资源节约利用,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最大限度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使尽可能多的群众子女享受到相对优质的教育,从而促进当地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规划用地调整

清丰县城区K-02、 K-03、 K-04、K-06(A)、 K-06(B)、K-07、 K-08、 K-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基本可行,其中K-02-03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以及K-06(A)街坊部分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基本可行,K-07-02地块和 K-07-03地块内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调整至K-04街坊内,并将K-07街坊部分地块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基本可行,K-04-03地块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基本可行。本次教育园区用地性质调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清丰县新城区用地布局,有利于老城区和新城区的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完善,符合清丰县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清丰县城市功能定位,对于未来新城区的发展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因此,清丰县城区教育园区片区控规调整基本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