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财政局 濮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濮财预〔2020〕512号)文件精神,依据清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对清丰县财政局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清脱贫组〔2021〕5号),现将专项资金488.5万元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8.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清丰县2021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根据清丰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惠及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现将资金分配如下:
1、2021年清丰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326万元;
2、2021年清丰县职业教育培训项目(1)106万元;
3、2021年清丰县短期技能培训项目(1)56.5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清丰县2021年中央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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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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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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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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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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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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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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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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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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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17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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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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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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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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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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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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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17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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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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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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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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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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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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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17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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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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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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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各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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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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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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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0393--7213686或12317
清丰县财政局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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